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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县开展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执法检查
来源:恭城瑶族自治县门户网     时间:2023-03-26 21:14:06


【资料图】

3月23-24日,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捷率队到我县开展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志勇,副主任李财贵,副县长赵红玲,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文清陪同检查。

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县市场监管局、县人民法院、县旅客服务中心等多个单位,通过听取汇报、现场检查、查阅资料、询问了解等方式,重点从基层消费者维权组织建设、消费维权工作开展、消费维权经费投入、基层市场监管所运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指导。

检查组认为,近年来,恭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、解决消费权益纠纷、加强市场监管、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等方面成效明显,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序开展,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,全县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。

检查组要求,恭城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发挥联动作用,加大资金投入,扎实工作,进一步健全完善消协组织机构,加大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力度,促进基层执法力量全面融合;同时,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,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,严厉查处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要聚焦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相匹配的消费市场环境,对标消保条例有关法定要求,检查我区贯彻实施消保条例总体情况。要总结经验,剖析问题和原因,提出意见和建议,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秩序,强化社会诚信建设,提振消费信心,激发消费活力,努力营造诚信消费、优质体验、安全舒适、与桂林山水媲美的国际旅游消费市场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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